泰州公司:创新机制手段根治“孔明灯隐患”

发布日期: 2021-02-23

“请东城河边3名男子停止燃放孔明灯,文明祈愿,让我们共同维护电力设施安全。”2月21日21时7分,在泰州市海陵区东城河北广场附近的110千伏双鼓线周边,国网泰州供电公司首次采用搭载语音提醒装置的无人机,隔空“喊话”提醒群众请勿燃放孔明灯。

在农历新年燃放孔明灯,是当地群众的习俗之一。但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外焰温度高达300℃,升空后滞空时间长,易受风向和风力影响,引发输配电线路跳闸、供电设备停运或涉电公共安全事故事件等。

近年来,泰州市发生过孔明灯挂线事件24起,对电力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在泰州供电公司的推动下,2019年元旦起,《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开始实施,其中第十九条明确,禁止燃放孔明灯等带有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漂移物,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孔明灯。

今年,泰州供电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进一步联合政府力量,强化对孔明灯隐患的整治。2月3日,该公司提请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教育局、各市(区)发改委及相关单位,全面建立孔明灯防控网络,开展宣传、市场清查活动,查处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

在孔明灯隐患防控手段上,泰州供电公司也主动探索创新。2月下旬以来,该公司利用无人机巡检方式,在晚6点至10点期间,重点对孔明灯隐患高发的地区加强线路特巡工作,并通过可视化平台实时监控有无燃放孔明灯现象,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并“喊话”制止。此举较传统人工巡视效率高出近10倍。

截至2月22日,泰州公司利用无人机开展孔明灯隐患高发地区杆塔巡视165基,制止孔明灯燃放12次,全面提升了电力设施保护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