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射阳县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县电力警务室工作人员在国网射阳供电公司专业人员陪同下,对该县某500千伏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搭建的水产养殖大棚开展联合执法,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拆除已建成的大棚钢架。 长期以来,供电企业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力,难以精准打击地方电力违法行为;政府机关虽有执法权,但在处理电力违法事件时专业性不足。对此,射阳县供电公司寻求政企协同、警企融合机制,为电力行政执法开拓了新思路。 早在2020年11月,该公司就促成射阳县人民政府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两年来,通过建立健全保护电力设施常态化机制,双方共同处置外破风险34起,对72家化工等高危及重要客户开展供用电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工作,侦办753件窃电及违约用电案件,有力维护了供用电秩序。 2021年,该公司在政企联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电力行政执法新模式。当年7月,射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电力警务室在射阳县供电公司揭牌成立,并与县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实体化运行,负责依法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开展涉电法律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 政警企三方合力,推动了顽固问题的解决。2021年8月,射阳县特庸镇某施工单位在500千伏荣湾线下堆放塔吊设备,且多次将吊车驶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射阳供电公司巡线人员发现后多次劝说制止,但该单位以“堆放场地是自己承包的”为由,拒不配合。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该公司当即与县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抽调2名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警务室民警同赴现场,根据《江苏省电力条例》等法律规定,对该施工单位严肃处置,督促其搬离电力设施保护区,并作出书面承诺。 据统计,射阳县电力行政执法办、县电力警务室合署办公以来,已通过联合执法消除外破隐患16起,其中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6起。 此外,在争取政策支持方面,射阳县供电公司发挥行业主导作用,和该县电力安全工作委员会、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密切沟通,促请《关于加强植树造林期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优化全县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和一般作业批准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文件出台,为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具体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