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贵单位要结合供电部门出具的用电检查通知书,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用电。”3月10日,国网溧阳市供电公司与溧阳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应急+电力”联合行动,对溧阳市弘溧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电力用户内部设备老化、故障引起线路跳闸,施工作业导致电力设施遭到外力破坏等情况时有发生。2020年5月1日,省公司推动出台的《江苏省电力条例》中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力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效率。 在此类安全问题中,如果没有具备执法权的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往往会存在协调难度大、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影响电网可靠运行、公共安全及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此,溧阳供电公司积极响应省、市公司要求,于今年3月2日与溧阳市应急管理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双方在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近几个月,弘溧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内部供电设备故障,出现了供电线路跳闸的现象。”溧阳供电公司安全总监兼安监部主任杨毓斐介绍,联合执法人员向该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了当前企业的电工人员配置、值班、日常管理情况,实地检查了企业配电房内的环境、线路、设备运行情况。并通过座谈的方式,向被检查企业发放告知书,明确指出企业当前存在的电力安全隐患和整改方案,要求企业限时整改。 “此次两个部门联合行动,充分发挥了供电部门在电力设备管理方面的专业性、应急管理部门的在企业执法监管方面的权威性,有效提升了对重要用户、重要现场检查监管的精准度,从而更好地维护全社会的供用电秩序。”溧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余学智说。 近期,双方还将对本次行动查见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确保整治到位,并围绕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持续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应急队伍完善、新兴业务管控等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