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在泰州供电公司推动下,泰州市发改委、财政局、自规局、住建局联合印发《泰州市建设项目水电气暖接入工程费纳入土地储备成本操作办法(试行)》,建立了政府、供电企业共担客户红线外电力接入费用的实施机制。 近年来,我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社会负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2020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此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今年8月,江苏省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接入工程费用。泰州供电公司迅速响应,会同当地发改委等部门,探索该项政策在泰州落地路径,历时3个月促成《办法》出台。 泰州供电公司组织居民小区电力接入工程施工 《办法》明确,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 除此以外的电力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承担电气工程投资,政府负责完善项目用电所需的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在具体实施环节,《办法》提出了多项省内首创的做法。“比如,对于资金拨付管理流程,《办法》规定,政府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内计收,采用以面积测算造价的方案。供电公司根据定额标准提出申请,接入工程费用按定额估算的70%资金划入供电企业专户,竣工结束后根据监审报告结算剩余资金。”泰州供电公司营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