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煤电机组首次具备20%以下深度调峰能力

江苏电力系统灵活性提升取得新突破
发布日期: 2024-10-15

10月1日,太仓港协鑫发电公司33万千瓦4号燃煤发电机组顺利通过18%额定负荷的深度调峰出力认证。这标志着省内煤电机组首次具备20%以下深度调峰能力,江苏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提升取得新突破。

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举措,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之一。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提出深入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存量煤电机组实现“应改尽改”。在新能源占比较高、调峰能力不足的地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最小发电出力达到30%额定负荷以下。

据统计,目前,江苏已有总装机7264万千瓦的125台煤电机组具备深度调峰能力,平均深度调峰能力达到31.4%,深度调峰总能力达到1348万千瓦,均居全国前列。今年2月,《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补充技术规范》发布,对燃煤机组在30%额定负荷以下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明确了更为详细的要求。同时,随着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形成了深度调峰深度越深、价格越高的补偿价格梯次,发电企业参与调峰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

作为试点机组,今年以来,太仓港协鑫发电公司对4号机组进行了20%深度调峰综合提效改造,重点在主汽供热等方面开展技术革新,实现了20%以下出力水平稳定运行的深度调峰,为全省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挖掘提供了重要参考。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公司是此次深度调峰能力认证试验单位。该公司热能动力中心锅炉专业员陆燕宁介绍,太仓港协鑫发电公司4号机组具备20%以下深度调峰能力,意味着在风光“大发”时段,该机组可从满负荷的33万千瓦降至5.94万千瓦,为新能源消纳释放更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