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相关要求,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参照《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编制了适用380(220)伏并网光伏项目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并网调度协议》、《非自然人低压分布式光伏并网调度协议》两个范本,经江苏能源监管办同意,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秦旭东,电话:025-85853356 附件1:非自然人低压分布式光伏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pdf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