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滩-江苏±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 2018-12-03

  白鹤滩电站已于20177月核准开工,首台机组拟于20216月投运。为充分利用西南水电资源,保障江苏电网中长期负荷增长需要,拟建设白鹤滩-江苏±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已在项目沿线各省市报刊及电力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白鹤滩-江苏±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现因江苏省内工程情况变化,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江苏省境内补充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白鹤滩-江苏±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二)选址选线

1)新建±800kV送端换流站(含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

送端换流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特木里镇洛日村和光明村,接地极极址位于昭觉县大坝乡。接地极线路长约33km,途经昭觉县和布拖县。

2)新建±800kV受端换流站(含接地极和接地极线路)

受端换流站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张桥社区,极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迈步村。接地极线路长约124km,途经苏州市常熟市、无锡市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武进区。

3)新建±800kV直流线路总长约2096km,途经四川、重庆、湖北、安徽、江苏5省(市)。

(三)建设内容

1)新建±800kV送端换流站:±800kV直流双极出线1回,接地极线路1回;500千伏交流出线,远景10回,本期7回。主要设备为换流变压器、500kV交流滤波器、500kV主变、无功补偿装置等。

2)新建±800kV受端换流站:主要设备为换流变压器、平波电抗器、交流滤波器、直流滤波器、无功补偿装置等;±800kV直流双极出线1回,接地极线路1回;500kV交流出线11回;需改迁站址内现有500kV220kV交流输电线路。

3)新建±800kV直流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2096km,其中四川段约386km、重庆段约333km、湖北段约789km、安徽段约371km、江苏段约217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部计划处)

联系人:孔玮        传真:010-66598501                        E-mailsgcctgy@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号西单银座          邮编:10003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主持编制单位,并负责湖北段直流线路)

2)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800kV送端换流站、配套接地极及接地极线路;四川、重庆段±800kV直流线路)

3)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800kV受端换流站、配套接地极及接地极线路;安徽、江苏段±800kV直流线路)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18123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白鹤滩-江苏±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