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指导意见》将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归纳为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三个方面,并分别明确举措。《指导意见》强调,要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