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扬州供电分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2-03-15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国网扬州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提高供电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供电企业基本情况、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有关信息、供电服务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等内容。

(二)获取方式

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营业厅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地址为公司门户网站,网址:www.js.sgcc.com.cn/yz/

公司还以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手册等辅助性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公司受理机构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4-87683189 ,传真:0514-87683222。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维扬路179号。

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gdgs@yangzhou.gov.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见附件)。《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现场申请、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递交完整的《申请表》。通过现场申请的请到供电营业厅办理;通过信函方式或电子邮箱提出申请的,请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公司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部门代为填写《申请表》。

3.申请处理

公司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司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12398或者供电服务热线95598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司信息公开工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扬州供电分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事项










标题

 









信息

用途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获取信息方式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备注: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式向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前必须填写此表。

2、填表人必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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