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南京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3-01 信息来源: 南京供电公司

 

为提高供电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公司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供电企业基本情况、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有关信息、供电服务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对外门户网站(网址:www.js.sgcc.com.cn/nj/ 公开。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予以公开。

具体包括: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对外门户网站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布,包括企业简介、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供电类业务许可证及编号等内容。营业网点信息在网上国网App中进行公开。

2.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公司通过对外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以及各供电营业厅对用电业务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

3.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公司通过对外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各供电营业厅对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

4.供电质量标准

公司通过对外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各供电营业厅公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对外承诺城市和农村地区的供电质量标准。对外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相关数据。

5.停限电有关信息

公司通过对外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电力短信及外部媒体等渠道对计划停电、故障停电、临时停电等信息进行公布。

涉及到有序用电的客户,供电公司逐户发放《有序用电告知单》,并进行短信通知。通过对外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通过政府决策程序后的供电营业区有序用电方案、限电序位等。

6.供电服务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公司通过对外门户网站和各供电营业厅公布了《供电监管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内容。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在对外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各供电营业厅进行公示。

通过对外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供电营业厅以及各类业务单据等渠道同步公开12398能源监管热线和95598供电服务热线,并已连续多年在新闻媒体上开展宣传。

8.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

通过对外门户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供电营业厅等渠道,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受电工程验收标准、《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政府部门提供的受电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资质信息查询渠道等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信息。

9. 可开放容量信息

通过公司对外门户网站、供电营业厅等,公开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容量受限情况等可开放容量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30

联系电话:025-84222101

传真号码:025-84222714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见附件)。《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处理

公司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可以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附件: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供电分公司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事项

标题

 

信息

用途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获取信息方式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备注: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式向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前必须填写此表。

2、填表人必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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