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户及以上客户需要合并为一户时,如何办理,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 2017-05-16 信息来源: 国网南京供电公司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两户及以上用户合并为一户(简称并户),是指客户在用电过程中,由于生产、经营或改制方面的原因,由两个及以上电力计费客户合并为一个电力计费客户,简称并户。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客户申请并户,应持有关证明资料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按以下规定办理:

1、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客户允许办理并户;

2、原客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

3、新客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和;

4、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

5、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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