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需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时,如何办理,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 2017-05-16 信息来源: 国网南京供电公司

客户暂拆(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客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执行暂拆;

2、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暂拆期间,供电企业保留该客户原容量的使用权;

3、“暂拆原因消除”,客户要求复装接电时,须向供电企业办理复装接电手续;

4、上述手续完成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为该客户复装接电;

5、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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