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国家发改委2024年2月8日发布的第14号令《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根据以上规定,国网常州供电公司梳理汇总出2户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用电且现场已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的电力用户,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
序号 | 户名 | 户号 | 地址 |
1 | 常州美卡摩二手车市场有限公司 | 3203603865853 | 新北区三井街道黄河西路12号 |
2 | 东京制钢(常州)有限公司 | 3203600012602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工业园区河海西路328号 |
请上述用户于2026年8月1日前到国网常州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厅办理销户及退费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国网常州供电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26年8月1日后予以销户终止供电。后期如有用电需求,可到国网常州供电公司各营业厅办理新装用电。
联系电话:0519-88895598。
国网常州供电公司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