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联动政府七部门印发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3-27 信息来源: 营销部

近日,国网扬州供电公司联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7个政府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为本地分布式光伏安全有序接入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悉,由供电公司参与,联动七个政府部门出台的规范光伏项目地方性政策,此举为全省首个。《通知》从分布式光伏建设准入标准、前期管理手续、并网接入服务、建设并网管理和合规运行监督共五个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提升举措,实现了多个突破和创新。

《通知》要求,明确分布式光伏建设准入标准:针对户用光伏大规模接入,在全省率先明确分布式光伏不应直接在地面建设、临时搭建的光伏建筑或设施应履行合法审批手续,明确光伏组件建设高度标准。

《通知》提出,优化分布式光伏前期管理手续: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容量原则上为交流侧容量,容配比不宜超过1.2,首次提出户用光伏应出具安全承诺书、易燃易爆场所应出具安全论证意见。

《通知》强调,提升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服务:针对配电网消纳能力问题,定期开展承载力分析,按照消纳能力划分红、黄、绿分区,定期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应按照保障电网安全、响应调度要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新增项目应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首次专项明确逆变器应提供一路通信接口,用于电网通信交互、调度控制,实现柔性调控。

《通知》倡导,加强分布式光伏合规运行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各地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对无证施工、私自并网、擅自增加发电容量等各类问题,确定了处置原则,细化分级处理措施。

据了解,《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并网、运营管理的全过程,促进全市分布式光伏有序高质量发展,对更好适应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战略要求起到推动作用。

 

责编:蒋烨

审核:顾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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