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决定开展向周维忠同志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 2022-01-10 信息来源: 党建部

         为更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深化新时代道德建设,不断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引导和激励全市党员干部牢记殷切嘱托,扛起使命担当,奋力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日前,中共扬州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周维忠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决定》指出,周维忠同志是我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先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道德楷模,是新时代奋斗者的学习榜样。全市党员干部要学习周维忠同志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的优秀品质;学习周维忠同志人民至上、服务为本的价值追求;学习周维忠同志舍己为人、乐善好施的奉献精神。

《决定》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以周维忠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重而行、担当作为,不负岗位职责、不负组织信任、不负人民期待,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一流业绩,更好担负起现代化建设的时代重任;全市党员干部要以周维忠同志为榜样,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脚步走进基层、思想走进群众、工作走进实际,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工作做到位、见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市党员干部要以周维忠同志为榜样,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共同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建设文明典范城市。

《决定》强调,当前,全市上下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开展向周维忠同志学习活动,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周维忠同志的先进事迹,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周维忠同志为榜样,夯实信仰之基、激发奋进之志、担当为民之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驰而不息的奋斗状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奋力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连日来,公司联合仪征市委、市政府举行全国道德模范周维忠事迹报告会,推动周维忠担任仪征市经济开发区沿江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公司党委号召开展向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周维忠同志学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积极响应,相继开展2期道德讲堂活动与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与道德模范面对面,让广大干部员工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立足本职岗位,发扬实干精神,在全公司范围内掀起了学习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周维忠先进事迹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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