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110kV泰新变配套线路工程(重新报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8-08 信息来源: 杨柳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贯彻落实公司领导关于“深化细化分段、分层次对标,调动排名中下游单位参与对标的积极性。要特别注意发现各对标单位改进指标、提升管理水平的工作举措和内在原因,并总结推广,加强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促进对标工作取得更好效果”的指示精神,优化内部对标典型经验总结申报和推广组织方式,形成有影响力的优秀管理案例。根据公司2017年对标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各省公司、大型供电企业做好内部对标典型经验的总结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管理交流平台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申报方式

2017年内部对标典型经验的总结申报采用“指定科目”的方式。以“163”卓越管理体系建设为中心,重点结合对标指标提升,同时适当考虑对标指标未涵盖、当前存在薄弱环节的专业管理流程,共设置典型经验科目56个(见附件1)。其中,与对标指标挂钩科目47个,未与对标指标挂钩科目9个。

(一)与对标指标挂钩科目总结申报方式

针对以前的典型经验多属于公司系统最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对于较为落后的单位存在可学性、适用性不强的问题,优化典型经验总结申报方式。将与对标指标挂钩的典型经验分为“领先型典型经验”“提升型典型经验”两类。总结申报采取“指定单位”的方式,每家单位可按类总结申报一项典型经验,其他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1.领先型典型经验。对应对标指标2015、2016年度均为 A段的单位总结申报侧重于总结推广指标处于领先方阵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帮助处于中间方阵的单位向领先方阵单位学习借鉴,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2.提升型典型经验。对应2016年度指标段位或排名提升较快的单位总结申报,侧重于发现并推广指标提升较快单位改进指标、提升管理水平的工作举措和内在原因,帮助处于相对落后方阵的单位补短板、强管理。对于2016年新增指标,以及提升型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单位少于3家的科目,不设提升型典型经验。

        (二)未与对标指标挂钩科目总结申报方式

未与对标指标挂钩的典型经验科目多源于各专业部门新增业务,仅总结领先型典型经验,不设提升型典型经验。总结申报采取“各单位自愿,限定总量”的方式,每家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自愿选取最多5个科目总结申报领先型典型经验,每个科目限报一项典型经验。

二、有关工作要求

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应用,是公司深化对标管理、促进管理提升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先进、务实、符合公司总体管理要求、可推广应用”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7年内部对标典型经验的总结申报工作。典型经验申报材料须符合公司典型经验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内容完整、流程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各单位请于8月18日前,将申报典型经验的名单、摘要和主要撰写人(不多于6人)以正式文件报送国网企协,同时将具体材料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成友(010-63143068,gao-chengyou@sgcc.com.cn)

 

 国网企协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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