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2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28 信息来源: 营销部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2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的公告

各工商业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10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008号)、《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2号)、《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1258号)有关要求,经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我公司就202421日至2024229日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本月,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参与江苏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购入电量22.52亿千瓦时,按照电量结构比例计算,其中用于电网代理工商业用户电量19.35亿千瓦时,用于华东电网月度经销电量0.59亿千瓦时,用于上网环节线损电量2.58亿千瓦时。


附表2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用电价格
  (元/千瓦时)

其中





分时电度用电价格(元/千瓦时)



容(需)量用电价格





代理购电价格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

电度
  输配电价

系统运行费用折价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高峰时段

平时段

低谷时段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两部制

1-1020)千伏

0.6557 

0.4473 

0.0151 

0.1357 

0.0282 

0.0294 

1.1275 

0.6557 

0.2744 

51.2

32


35千伏

0.6307 



0.1107 


0.0294 

1.0846 

0.6307 

0.2639 

48

30


110千伏

0.6057 



0.0857 


0.0294 

1.0416 

0.6057 

0.2535 

44.8

28


220千伏及以上

0.5797 



0.0597 


0.0294 

0.9969 

0.5797 

0.2426 

41.6

26

单一制

不满1千伏

0.7594 



0.2394 


0.0294 

1.2696 

0.7594 

0.3431 

 

 


1-1020)千伏

0.7334 

0.2134 



0.0294 


1.2262 

0.7334 

0.3314 

 

 


35千伏

0.7084 

0.1884 



0.0294 


1.1844 

0.7084 

0.3201 

 

 

注:1.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根据当月预测购电成本等测算所得(详见附表1);输配电价由上表所列的电度输配电价、容(需)量用电价格构成,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2号)文件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2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2.上表所列电度用电价格由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电度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2号)文件要求,继续对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平时段11:00-17: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浮动比例: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业用电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71.96%,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8.15%;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业用电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67.19%,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4.82%。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峰谷分时用电价格按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并以用户到户电价为基础进行上下浮动。工商业用户中除工业用户以外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两段式电价,平期电价不浮动,低谷时段(0:00-8:00)按照对应类别低谷时段下浮比例执行。

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1258号)要求,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以及未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加上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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