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
局、工信部、应急管理部等五部门联
合印发《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
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切实落实电化学储能安全
管理责任,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坚
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提升电池系统本质
安全水平,推进电化学储能电池技术
进步,规范电池系统设计和生产制
造,规范电池产品生产销售,维护市
场秩序。开展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
条件和设施论证评价,确保项目全
生命周期安全可靠。加快推进电化
学储能电站设计、施工、验收、并网、
运行等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
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
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
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项目
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退役全过程
安全管理。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
理,加强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