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

发布日期: 2025-11-21 信息来源: 省公司网站

11月11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 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 2025—2026 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范围、竞价分类和竞价上下限、 机制电量上限等相关内容。 

据悉,今年10月,省发改委已印发 《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提出明年1月1日起,全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通知》 明确,本次竞价范围为 2025 年 6 月 1 日 (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之间全容 量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价分为海 上风电项目(含海上风光同场项目)、其 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含其他海上光 伏项目)两个类别。海上风电项目的竞 价上限为 0.391元/千瓦时,竞价下限为 0.3元/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 的竞价上限为 0.391元/千瓦时,竞价下 限为0.25元/千瓦时。《通知》提出,参与 增量项目竞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应本 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成本、 合理利润等因素申报价格。 

《通知》强调,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为13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 项目为10亿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为120亿千瓦时。竞价申报电量规模按照不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设定,如全部竞价项目申报电量低 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机制电量总规模相应缩减。单个项目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不高于其预计年度上网电量的90%。预计年度上网电量不得超过我省近三年同类项目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折算的上网电量。

此外,《通知》提出,本次竞价中,海上风电项目、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的执行期限分别为15年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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