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表彰决定,常熟公司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公司也顺利通过本届“全国文明单位”复评。 近年来,常熟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电力工作始终。高质量完成两项特高压建设工程属地保障,在常熟蒋巷村打造江苏首个零碳智慧乡村,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助力。推出“快来电”“情暖虞城 常电相伴”等服务,着力解决“户内故障维修难”“特殊人群关爱缺失”社会治理难题。积极培育“常电记着您”“三零一创”“洁能”“驭电”等企业文化品牌,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职工队伍。连续八届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先后获评国网公司文明单位、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省“五一”劳动奖状、省公司“红旗党委”、公司“四好领导班子”等荣誉称号。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该荣誉称号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