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

发布日期: 2025-01-03 信息来源: 亮报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根据《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估和复审、部门审定,公布已具备条件的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名单。

按照名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第二批)共有8个,按省级行政区划序列排序,分别为:辽宁省法库县、江西省宁都县、海南省屯昌县、重庆市奉节县、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省弥渡县、甘肃省清水县和青海省湟中区。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协调、持续动态管理、抓好项目管理,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工作尽快取得实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商业化运营的农村能源革命新模式,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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