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乡镇申报工作开启

发布日期: 2024-01-17 信息来源: 国家能源局

1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力争到2025年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据悉,本次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建设是以扩大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为目标,加快构建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场景充电需求的服务网络,引领充电设施运维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通知》明确示范县乡建设的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示范地区要结合公共充电网络规划,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站)、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及出入口附近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物流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研发更加适宜农村地区的移动式公共充电设备。鼓励供电所、邮政快递网点等布建充电基础设施,提供兜底充电保障。二是推动集中式专用充电场站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进一步提升充电供给能力。三是积极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共享。鼓励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指南。新建居住区停车位应落实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鼓励充电运营商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加大对居住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四是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加大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力度。鼓励条件适宜地区结合充电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形成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鼓励开展车网互动等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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