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

发布日期: 2023-10-25 信息来源: 亮报

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来源:国家能源局

工作原则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

多元融合、统筹部署。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系列相对成熟完善的支持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示范工程内容

(一)技术创新类

1.深远海风电技术示范

2.光伏发电户外实证

3.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示范

4.光热发电低成本技术示范

5.地热能发电技术示范

6.中深层地热供暖技术示范

7.海洋能发电技术示范

8.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示范

(二)开发建设类

1.光伏治沙示范

2.光伏廊道示范

3.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

4.海上光伏试点

5.海上能源岛示范

6.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田深度融合发展示范

7.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示范

8.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示范

9.地热能发展高质量示范区

(三)高比例应用类

1.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

2.绿色能源示范园(区)

3.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

工作要求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效果显著,可推广性强。

基础要素完备,按时开工。

项目组织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拟开展示范的有关要求和评价标准,组织企业报送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也可从本地区选取符合要求的已开展项目;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审慎安排示范项目,原则上各省(区、市)开展的示范工程每类不超过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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