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一系列措施—— 促进汽车和电子产品消费

发布日期: 2023-07-26 信息来源: 新华社

为进一步做好促进消费工作、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汽车措施》)和《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电子产品措施》),分别围绕促进汽车和电子产品消费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汽车消费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促进汽车消费对稳定我国消费大盘、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汽车措施》指出——

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试点,支持城市公交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推进换电站建设。

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确保供电可靠性指标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提高乡村入户电压稳定性,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

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更好满足居民需要。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支持适宜地区的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

《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

电子产品消费是实物消费的重要品类。近年来,电子产品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由“有”向“优”的消费升级潜力旺盛,但仍面临换机周期延长、部分群体渗透率偏低、回收渠道不畅等问题。为完善高质量供给体系,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电子产品措施》强调要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

持续推动家电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因地制宜支持环保灶具、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热水器、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

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改造提升县乡家电销售服务网络。鼓励整合各方资源推动集约化配送,逐步降低大件家电配送、返修成本。

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销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项展销推广活动,在县乡合理布设智能家电展示体验店、开展下乡巡展等活动,提升产品知晓度和渗透率。鼓励电商平台开设绿色智能电子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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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超660万台

7月2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霍福鹏介绍,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取得显著成绩,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持续优化,截至6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超过660万台。

霍福鹏表示,新能源汽车成为上半年汽车消费的最大亮点。新能源汽车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在新能源汽车消费中,私人消费占比超过80%。新能源汽车出口步伐加快,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出口53.4万辆,同比增长1.6倍,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出口均保持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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