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发布日期: 2020-02-05 信息来源: 营销部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修订版

 

第一条  不准违规停电无故拖延检修抢修和延迟送电

第二条  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

第三条  不准无故拒绝或拖延客户用电申请增加办理条件和环节

第四条  不准为客户工程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第五条  不准擅自变更客户用电信息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第六条  不准漠视客户合理用电诉求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第七条  不准阻塞客户投诉举报渠道

八条  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九条  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第十条  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便利侵害客户利益为个人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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