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

发布日期: 2020-10-29 信息来源: 南京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36号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208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101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91218日公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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