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修订后的《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作为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的基础性法规,将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重要法治支撑。 《条例》重点针对电力建设与保护中的三大难题提出明确规定:在“用地难”方面,新增架空输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力通道建设使用的土地按照原地类管理的规则,为线路工程建设合规用地提供依据;针对“送出难”,新增规划预留、审批避让等规则,简化变电站规划与施工许可流程,助力吉林省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在“防护难”方面,设定发电厂、变电站等区域无人机“禁飞区”,并明确应急伐树等管理要求,提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能力。 目前,国网省吉林电力有限公司正开展系列宣贯活动,编制配套释义,推动《条例》有效落地执行,为电网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