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国网淮安市洪泽区供电公司编制了《国网淮安市洪泽区供电公司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网淮安市洪泽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17-87215220。 一、概述 2019年,国网淮安市洪泽区供电公司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单位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以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紧密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推动全区电力信息公开管理的全面提升,较好地展现了公司作为大型国企的正面形象。截至2019年底,洪泽公司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公司信息公示的工作成效,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统一部署,全体部门信息员具体实施,组成了一支强有力的信息工作队伍。将信息公示工作与日常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及时编制并下发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落实了牵头责任。同时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的监督作用,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强日常督促管理。 (二)依法公开,确保实效。公司坚持围绕重大电力设施建设进度、计划停复电信息、办电业务流程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电力企业信息公开。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电力政策宣传、答疑解惑,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篇,重点宣传解读了公司在综合能源项目实施和营商环境优化两方面的政策。积极回应全区热点涉电舆情,针对故障停电、电费电价宣贯、优质服务等民生领域回应网友咨询50余次,进一步健全了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主动发声、及时回应。 (三)拓展渠道,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公司青年党建研习会、青年学习社作用,立足“洪电铁牛”特色党员先锋队,创新信息发布形式。大力开展深入湖区、校园、敬老院开展“光明行”活动12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0余万份。通过深入实地的走访宣传,进一步强化了点对点信息公示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展了信息公开渠道。开展“网上国网”APP移动客户端等向重要客户公开停电信息业务,并在公司各营业网点公示12398投诉举报热线、95598供电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反馈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 2019年对公司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信息数为368条。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及公开条数 公司主动公开信息共九大类,其中企业介绍1条、电力设施环境保护知识1条、计划停电信息366条、供电法规及规定0条(无新增)、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0条(无变化)、其他信息0条。 (三)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网站、微博、媒体等有效载体公开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本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回复舆情3次,通过新闻稿件在媒体解读各类相关政策3篇,通过官方微博、地方论坛回应网友各项咨询55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公司信息的请求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诉、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国网淮安市洪泽区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信息更新针对性不强、内容不深入,在如何提高信息发布内容的质量上还有提升空间。二是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以传统媒体、报纸、网站等形式居多,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模式较少。三是信息公开普及层面还不广泛,少数群众对公司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了解,不清楚如何接收公司发布的新信息。 接下来,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紧紧围绕日常工作的重点目标,进一步突出全区电力建设重点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创新公开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公开目录,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持续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注重发挥微博、微信和公司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介的作用,挖掘“洪电铁牛”先锋队成效,加强政府网站、领导直通信箱、“大湖论坛”等外部信息公开栏目建设,通过融媒体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不断增强民企交流互动成效。三是不断加强企业信息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司信息发布范围,利用营业厅和供电所广泛开展信息发布渠道公示,提高群众对公司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及时发布公司覆盖面广、公益性强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提升公司公开信息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