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电能表需要迁移时,如何办理,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 2012-12-08 信息来源: 系统管理员

    客户移表(因修缮房屋或其他原因需要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用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2、移表所需的费用由客户负担;
3、客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可按《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五项规定处理。即: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它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