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国家发改委2024年2月8日颁布的第14号令《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根据以上规定,国网常州供电公司梳理出25户连续六个月以上不用电且现场已无受电装置的电力用户,并在我公司各营业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具体明细见附件) 请上述用户于2025年11月26日前到常州市各供电营业厅办理销户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7日后予以销户终止供电。后期有用电需求,须按照相关规定至我公司办理新装用电手续。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常州供电分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关于对连续六个月以上零电量用户予以销户终止供电的公告[25户]-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