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完善新型储能调度机制

发布日期: 2023-12-07 信息来源: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管理方式、技术要求、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有望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将在电力调度、市场构建等方面给储能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征求意见稿要求准确把握新型储能功能定位: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技术,具有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等优势,可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调压、备用、黑启动、惯量响应等多种功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技术。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电站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控制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签订调度协议且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管理,包括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并网接入管理、优化新型储能电站调度方式、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管理。其中明确,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系统需求,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程,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积极支持新能源+储能、聚合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模式发展,优先调用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各类储能价值。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技术要求,要求新型储能电站配备功率控制系统或协调控制系统,所有调管范围的新型储能电站应具备按调度指令进行有功和无功功率自动调节的能力,鼓励存量新型储能技术改造满足技术要求,推动新型储能智慧调控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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